有些条件已被作为滑稽情境的“孤立因素”[210]而聚集在一起,这些条件基本上适用于第二类别。更仔细地分析引出了下列事实:
1.产生滑稽快乐的最适宜条件一般地说是使人“想发笑”的喜悦心境。在一种有毒性的喜悦心境中几乎一切事物都有滑稽作用,这很可能是通过与正常状态下的能量消耗相比较。从某种单一的观点来看,当它不表现为一般的心理倾向时,诙谐、滑稽和所有类似的从心理活动中获得快乐的方法,确实都不过是重新获得这种喜悦心境——这种异常欣快——的方法。
2.一种类似的适宜效果是由一种滑稽的期待(expectation),通过与滑稽快乐相协调而产生的。由于这个原因,如果一种想使某事成为滑稽的想法由另一个人传达给别人,那么,这种低程度的差异便足以说明,如果它们无意向地出现在人的经验中,就有可能被忽略。任何一个人,在开始读一本滑稽的书或到剧院去看一场滑稽戏时,都会把这种意向归因于他能够对那些在日常生活中很难向他提供滑稽场合的事情发笑。最后,正是在回想起笑过和期待发笑的情况下,当他看见喜剧演员一登台,不等后者做出一种使他发笑的尝试,他都会笑起来。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一个人才会承认,此后他对于能使一个人在戏剧中发笑的事物感到羞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