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当时所发生的事情,在案情详述当中,似乎只是一笔带过而已,不只是方敏的父亲不知道这个司机究竟是什么人,甚至都没有听到女儿提起过这个人。
根据刘健所拿到的消息,当年这几个女人供述了一份详细的笔录,从她们一起离开,到她们最后赶到警局,都是有详细时间记录的。
据说她们四个人结伴离开海边小村庄的时间,天还没有亮,四个人是抹黑从海边小屋跑出去的,从她们所叙述的时间来分析,她们出逃的时间应该是凌晨三点多的时间。
姑且就算他们赶到大路上的时间用了一个小时,也就是说她们在四点多的时候已经坐在了车上。
而这几个女人赶到警局报案的时间,竟然是上午九点多。
整段路程不超过一百公里,也就是说当时他们行驶的时间不会超过两个小时,这中间足足有三个小时的时间是完全空白的。
这段时间她们去了什么地方?
没有人知道这一点,另外还是之前丁凡想到的问题,外面的几条恶犬,四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下究竟是如何摆脱的。
四个从不同地方被骗来的女人,方敏是个会计,另外的三个人,其中有两个还是学生,一个是仓库的保管员。
说白了,就属于是四个肩不能抗首部能提的身板,别说是跟恶犬搏斗了,送饭都不一定能全身而退。
对于这四个人能从海边的小屋里逃出来,丁凡真的抱有很大的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