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施公司原始股共12股,集资2.5万元,马应彪是第一大股东,并被推举为公司首任司理(总经理)。即使在当时的香港,这也算是资本金较小的民间公司。从这点看,众股东对新成立的百货公司更多的是抱着试试看的心理。
根据马应彪的提议,股东大会将新成立的百货公司命名为“先施”,其中有两层意思:一是英语“Sincere(诚实)”的音译;二是取自四书《中庸》“君子之道四”,“盖营业之道,首贵乎诚实”。
在第一次股东大会上,小马慷慨激昂,发表了鼓舞人心的演讲:“英国以商立国,商业主宰国运……美国商人在议会有一席之地,是国家的顶梁柱,之所以能有那样的地位,是因为他们做大事业,不在乎蝇头小利,诚实不欺。中国传统商人斤斤计较,欺瞒顾客,因此为人不屑。我们要成立一家公司,不二价,而且百货齐全。我们就是要从洋人手中夺回利权,以商业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