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建立科学的学前教育机构监管机制
建立科学的学前教育机构管理机制,保障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和质量的不断提高,是政府尤其是教育部门的重要责任。
第一是制定办园标准,把好入口关。《教育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政府要制定学前教育办园标准,建立幼儿园准入制度。因此,各地在提高幼儿入园率的同时,一定要确保新增幼儿园符合基本办园条件,是有质量的幼儿园。特别是接收农村留守和经济困难家庭幼儿、城镇低保家庭幼儿的普惠性公办幼儿园必须保证基本办园条件和保教质量,使幼儿园教育能够真正弥补幼儿家庭环境的不利影响,为幼儿的终身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第二是规范学前教育收费,科学核定成本。《教育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政府要“完善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政府应负责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科学地核定幼儿园办园成本,制定合理的幼儿园收费标准,并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