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入门上家堂,进退无颜仪。阿母大拊掌①:“不图子自归。十三教汝织,十四能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知礼仪。十七遣汝嫁,谓言无誓违②。汝今无罪过,不迎而自归。”兰芝惭阿母:“儿实无罪过。”阿母大悲摧。
还家十余日,县令遣媒来。云有第三郎,窈窕世无双。年始十八九,便biàn言多令才③。阿母谓阿女:“汝可去应之。”阿女衔泪答:“兰芝初还时,府吏见丁宁④,结誓不别离。今日违情义,恐此事非奇。自可断来信,徐徐更谓之。”阿母白媒人:“贫贱有此女,始适还家门⑤。不堪吏人妇,岂合令郎君。幸可广问讯,不得便相许。”
注释
①拊掌:拍掌,这里表示惊诧。②无誓违:没有过失。③便言多令才:指口才很好,又多才能。便,口才敏捷。④丁宁:同“叮咛”,嘱咐的意思。⑤始适:刚嫁出去就被遣回母家。适,旧称女子出嫁。
诗解
兰芝回到娘家进了大门走上厅堂,进退为难觉得脸面已失去。母亲十分惊异地拍着手说道:“想不到没有去接你,你竟自己回到家里。十三岁我就教你纺织,十四岁你就会裁衣,十五岁会弹箜篌,十六岁懂得礼仪,十七岁时把你嫁出去,总以为你在夫家不会有什么过失。你现在有什么过失?为什么你自己回到家里?”兰芝十分惭愧面对亲娘:“女儿实在没有什么过失。”亲娘听了十分伤悲。